软件设计原则之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是软件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原则,由伯特兰·梅耶(Bertrand Meyer)在1988年提出。该原则强调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这意味着当软件需要变化时,我们应该通过扩展已有软件实体的功能来实现新的需求,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代码来完成。以下是开闭原则的详细解析:
目录
- 开闭原则的定义
- 开闭原则的好处
- 开闭原则的实现策略
- “开闭原则”的比方
- 不遵循开闭原则的示例
- 使用开闭原则完善
- 不遵循开闭原则的缺点
- 破坏开闭原则的表现
开闭原则的定义
扩展开放:软件实体应该能够通过增加新的模块或功能来扩展其行为,而不需要修改现有的代码。
修改关闭:软件实体一旦被创建并投入使用,其内部实现应该保持稳定,不应轻易修改。
开闭原则的好处
提高软件的可维护性:通过减少修改现有代码的需求,降低了因修改引入错误的风险,使得软件更加稳定可靠。
增强软件的可扩展性:允许在不改变现有代码结构的情况下添加新功能,使得软件能够更灵活地应对未来需求的变化。
促进软件复用:遵循开闭原则设计的软件模块往往具有更高的独立性和可复用性,可以在不同的项目中重用。
开闭原则的实现策略
使用抽象和接口: 通过定义抽象类或接口来规定软件实体的行为,使得具体的实现类可以独立地变化而不会影响其他部分。
策略模式: 将一系列算法封装在独立的策略类中,并使它们可以相互替换。这样,算法的变化不会影响到使用算法的客户。
模板方法模式: 在父类中定义一个算法的框架,将某些步骤的实现延迟到子类中。这样,既可以在不修改父类代码的情况下扩展算法,又可以保持算法的结构清晰。
“开闭原则”的比方
排插是这一原理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插头总是关闭的修改,一旦安装或扩展就不能进行修改,但是排插总是提供一种扩展方法,因此我们可以插入排插来获取更多的适配。
不遵循开闭原则的示例
银行提供各种类型的储蓄帐户(工资储蓄,定期储蓄等) ,以满足不同类型的客户的需要。银行有不同的规则集,每种储蓄账户类型都有不同的计算利息的规则集。
为了计算账户的利息,开发人员开发了以下类,并使用了计算利息的方法。
Public class SavingAccount
{
//Other method and property and code
Public decimal CalculateInterest(AccountType accountType)
{
If(AccountType=="Regular")
{
//Calculate interest for regular saving account based on rules and
// regulation of bank
Interest = balance * 0.4;
If(balance < 1000) interest -= balance * 0.2;
If(balance < 50000) interest += amount * 0.4;
}
else if(AccountType=="Salary")
{
//Calculate interest for saving account based on rules and regulation of
//bank
Interest = balance * 0.5;
}
}
}
在上述代码中,SavingAccount 类的 CalculateInterest 方法根据类似 Salary 和 Rules 的帐户类型进行计算。
这个实现并没有遵循开放关闭原则,因为如果明天银行引入了一个新的 SavingAccount 类型,那么就需要修改这个方法来为新的帐户类型添加一个新的用例。
例如,如果银行引入“子女储蓄帐户类型”,要求在计算该帐户类型的利息时附加一个新条件。这意味着该方法始终是开放的,可以进行修改。
这里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该方法也没有遵循单一责任原则。因为这里的方法要做不止一件事,比如计算不止一种类型的利息。
使用开闭原则完善
继承只是实现开闭原则的一种方法。因为继承只是一个面向对象设计(OOD)的基本支柱,允许扩展现有类的功能。
为了实现开闭原则,可以使用接口、抽象类、抽象方法和虚方法,而不是在扩展功能时继承它们。
因此,储蓄帐户的前一个问题可以如下所示解决。
Interface ISavingAccount
{
//Other method and property and code
decimal CalculateInterest();
}
Public Class RegularSavingAccount : ISavingAccount
{
//Other method and property and code related to Regular Saving account
Public decimal CalculateInterest()
{
//Calculate interest for regular saving account based on rules and
// regulation of bank
Interest = balance * 0.4;
If(balance < 1000) interest -= balance * 0.2;
If(balance < 50000) interest += amount * 0.4;
}
}
Public Class SalarySavingAccount : ISavingAccount
{
//Other method and property and code related to Salary Saving account`
Public decimal CalculateInterest()
{
//Calculate interest for saving account based on rules and regulation of
//bank
Interest = balance * 0.5;
}
}
在上述代码中,创建了两个新的类,即从 IsavingAccount 继承的 RgularSavingAccount 和 SalarySavingAccount。
因此,如果银行添加了一个新帐户,那么就不需要修改现有类的逻辑,只需通过继承接口来扩展功能即可。
最后,前面的例子实现了开闭原则,因为不需要修改现有的已实现逻辑,而且它允许扩展添加新的逻辑。
前面的示例还实现了单一责任原则,因为每个类或函数只执行一个任务。
注意: 这里创建了一个接口作为示例。可以有一个由新的储蓄帐户类型实现的 SavingAccount 的抽象类。
不遵循开闭原则的缺点
1、因为类或函数总是允许添加新的逻辑,所以每当添加新的逻辑时,总是需要测试完整的功能。这需要为添加的功能添加一个新的测试用例,并且可能还需要修改由于添加的功能而失败的现有测试用例。
2、它还打破了单一责任原则,因为一个类或函数最终可能会执行多个任务。
3、类或函数的维护变得很困难,因为一个类或函数可能会变成数千行难以理解的代码。
破坏开闭原则的表现
类或函数总是可以修改的,换句话说总是允许添加更多的逻辑。就像前面的例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