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奖项评阅工作规范(2023年修订稿)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更好地促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国奖项评阅工作的质量和公正、公平性,根据《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和竞赛活动的现状,特制订本规范。
一、评阅组的组成
第一条 全国评阅专家组(以下简称评阅组)由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委员及其专家组成员、命题人以及赛区组委会推荐的专家等组成。
第二条 评委应该是数学建模方面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专家,必须具有数学建模教学或相关研究方面的经历。
第三条 评委由竞赛全国组委会聘请,所有评委都是受聘于全国组委会,不代表所属赛区和学校参加评阅工作。
第四条 评阅组的总人数应根据评阅论文的总份数由全国组委会确定。
第五条 根据需要,评阅组可以按竞赛题目分为若干个评阅小组。除全国组委会及其专家组成员和当年的赛题命题人外,每个评阅小组中来自同一赛区的评委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 1 人。
第六条 评阅组(或小组)设组长 1 名,可根据需要设副组长 1-2 名。组长、副组长一般应由全国组委会委员或其专家组成员担任。
二、评阅前的准备
第七条 评阅工作由评阅组(或小组)在全国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组长和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赛区评阅结束以后,赛区组委会将推荐申报全国评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