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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模型备案和互联网算法备案的区别?

最近,接到很多客户的电话咨询大模型备案和互联网算法备案,好多人搞不清楚这两个有什么关系?有什么区别?我们先来看下全国大模型备案和互联网算法备案通过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截至写稿之时,全国通过大模型备案的企业数量为117家,通过互联网算法备案的企业数量为940家。其中,大模型备案的企业里,北京地区以51家的数量拔得头筹,上海、广东则紧随其后,分别有24个、19个。

互联网算法备案总共发布了5批,首批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中共有41家公司通过备案,第二批有110家公司通过备案,第三批为129家,第四批有266家,第五批有394家。

接下来,小编来给大家好好聊聊大模型备案和互联网算法备案的区别?

一、备案的对象不同

互联网算法备案的对象:

互联网算法备案全称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简称算法推荐服务),适用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前款所称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 第二十四条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也就是说凡是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开发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产品,都是需要做互联网算法备案的。

大模型备案的对象:

大模型备案全称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的服务(以下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十七条 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也就是说大模型备案仅限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比如这两年比较火的AIGC产品,特别是那些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大型语言模型或深度合成模型。这些模型通常需要大量的数据训练,能够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

那么做了大模型备案,是否需要做互联网算法备案呢?

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大模型的底层是算法,属于生成合成类的算法,根据法规是必须要做互联网算法备案的。

不过,做了互联网算法备案并不一定要做大模型备案,如果算法类型不是生成合成类的就不用,只有生成合成类的才需要做大模型备案。

二、备案目的不同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六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优化算法推荐服务机制,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算法应用向上向善。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

互联网算法备案:侧重于规范算法推荐服务的行为,保护用户权益,防止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不合理应用,维护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市场秩序。

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大模型备案:旨在确保大模型在提供服务前符合国家的安全和合规要求,防止可能的风险,如误导用户、传播违法信息等。

三、备案要求不同

互联网算法备案:要求企业在提供服务前,根据算法类型和应用领域,填报算法基础属性信息和详细属性信息,包括算法数据、模型、策略、风险与防范机制等,并提供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等。

大模型备案:通常要求企业在模型上线前进行安全评估,提交详细的安全自评估报告,以及模型服务协议、语料标注规则等材料,并可能需要通过专业的第三方评估。

四、备案流程不同

互联网算法备案:审批单位是国家网信办,需要企业登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进行主体信息、算法信息和产品信息的填报,并通过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得备案号。

大模型备案:审批单位是当地网信办,需要企业准备材料,自行向当地网信办提交备案申请、审核、获得备案号等步骤,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模型类型而异。

五、备案所需的材料不同

互联网算法备案所需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人、算法技术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3、提供产品及功能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服务形式、访问地址、服务对象等;

4、提供算法信息包括算法类型、算法名称、上线时间、应用领域等;

5、产品涉及到许可资质的需提供许可证,比如ICP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等;

6、提供的所有人员联系方式:法人、算法技术人员、公司联系人员手机号及邮箱、公司固话、传真等。

大模型备案所需的资料:

1、大模型基本情况:模型名称、主要功能、适用人群、服务范围以及服务器信息等;

2、大模型语料来源及证明文件;

3、拦截关键词列表(总规模不少于1w个);

4、评估测试题;

5、大模型服务协议。

互联网算法备案成功案例:


http://www.kler.cn/a/318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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