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知识笔记-桐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能力
考点一
治安案件追溯失效 6个月
派出所只有警告和500块以下罚款
公安是行政机关
1、治安小事、刑事案件大事
2、殴打他人-轻伤-(刑事案件)、轻微伤(治安案件)
3、《治安处罚法》《刑法》
4、只能构成治安案件:吸毒、卖淫、嫖娼’
5、只能构成刑事案件:贩毒、制毒、容留他人吸毒
6、可治安,可刑事:盗窃(根据地方经济水平)、入户盗窃一定是刑事’
在治安案件中,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应为在治安案件中,派出所有处罚权(1、警告;2、500元以下’))
在刑事案件中,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考点4、回避
效力问题 | 1、在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民警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
重点回避制度的决定机关
治安行政案件 | 刑事案件 |
办案民警回避由所属公安机关决定(治安案件中派出所属于公安机关,所以派出所民警山避由派 出所决定) |
侦查人员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局领导班子都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
考点5 调查取证
一、证据
2警和1警带1辅可做的工作(背) | 1、调查取证:在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民警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2、调查辅助工作: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一名辅警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
二、继续盘问
定义 | 对当场盘问、检查,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
时限要求 | |
行政强制措施 | 物:扣压、扣留、临时查封、查封、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 |
人: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后两个适用对象是外国人) |
四、传唤
五、询问
(询问过程可以录影录像,不是应当,可以不录)
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 | 主体 | 2名警察 |
询问地点 | (可以:考试长出的指定地点为村委会、居委会等。不能在办公室) | |
询问时间 | 1、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违法行为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8或24 (治安案件传唤,包含口头传唤、书面传唤、强制传唤;询问;询问查证在时间问题上都是8,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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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特殊 | ||
其他 | 5、询问查证间隙,可以将违法嫌疑人送入侯问室 | |
六、鉴定
治安案件重新鉴定不计入治安案件的期限
重新鉴定 需要公安机关批准
重新鉴定的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
涉案财物的保管费由公安机关承担
治安案件里的鉴定,派出所可以称为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派出所不能称为公安机关
八、辨认
辨认过程 | 可以一对多,不可以多对一 |
混杂辨认 | 辨认违法犯罪嫌疑人,辨认嫌疑人照片,辨认物品 人照物七十五,尸体不受限 |
辨认笔录 | 辨认经过和结果制作辨认笔录,由办案人民警察和辨认人签名或者按压指印。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录影录像。 |
考点六、行政处罚
二、听证
可申请听证的事项 | 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要告知:(吊挺大)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 (较大数额罚款指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 |
时间 | 我爱吃屎(5 2 7 10) 注意:违法嫌疑人放弃听证或撤销听证要求后,在处罚决定作出前,又提出听证要求的,只要在听证有效期内,应当润旭。 |
三、处罚程序相关知识点
(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主体 | 两名以上警察 |
处罚实施程序(特别重要:背背 ) |
1、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 2、收集证据 3、口头告知(必经程序) 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 4、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5、充分听取申辩意见 6、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给被处罚人 7、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处罚 |
(2)快速办理
不适用快速办理情形 | 1、违法嫌疑人系盲、聋、哑,未成年或者疑似精神病人的; 2、依法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 3、可能作出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 4、其他不宜快速办理的; (盲聋哑精神病,听证拘留未成年) (殴打:未成年、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孕妇) |
告知程序 | 1、快速办理安检前,公安机关应当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快速办理的相关规定,挣得其同意,并由其签名确认 2、可以口头履行处罚告知义务,但需要在案卷材料中注明并签字 |
询问笔录的制作 | (执法过程全程录影录像的,不用在写询问笔录) |
审批审核 | 2、违法嫌疑人到案后,48小时内处理完毕 |
殴打:1、残疾人;2、孕妇;3、不满14周岁;4、60岁以上老人=拘留10日-15日,并500-1000罚款
(3)追诉时效
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公安机关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
(4)行政处罚的适用
应当从轻处、减轻罚或者不予处罚情形 |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3、有立功表现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
应当从重处罚的 (比较愿意靠) |
1、有较严重后果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5、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 |
考点九、行政拘留的执行(高频)
一般规定 | 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拘留,派出所不行) |
暂缓行政拘留 | 2、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至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 4、担保人的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或剥夺(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不要求有稳定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