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就举办2024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设置与时间安排
竞赛设学生组赛项38项,其中设教师组赛项10项(见附件1)。包括:赛道小组赛,指按照赛道设置的小组竞赛,共23个小组赛,参照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有关规定举办;专业核心基本技能赛项,指推动全员参与的竞赛项目,同时设教师赛,共10个赛项;公共基础赛项,指面向全体学生的竞赛项目,共5个赛项。
省级竞赛(以下部分简称“省赛”)各赛项原则上于2024年11月-12月举办,具体竞赛时间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安排。
二、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须是2024年在籍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指导教师与学生为同校在籍。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2024年同一专业类赛项的省赛。参赛教师为在职教师(包括在编在岗教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连续全职在参赛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聘教师)。鼓励参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的行业企业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三、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包括学校竞赛、省级竞赛。
(一)学校竞赛。各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校、举办专科教育的本科高等学校,下同)都要举办各项竞赛活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竞赛工作,以专业全覆盖为目标,科学合理设置学校竞赛项目,组织班级竞赛、年级竞赛、部院系竞赛等,把竞赛活动与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结合,积极动员学生和教师参加竞赛活动。要表彰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竞赛组织工作者等,激励、调动师生参加竞赛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学校要长期、全面规划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动员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核心基本技能赛项,分年度实现全员参与,提升全体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应采取梯队、分层等方式,分年度合理安排专业教师参加省赛。每位教师3年内只可以参加一次省级专业核心基本技能赛项竞赛。
(二)省级竞赛。赛道小组赛按照《2024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赛道小组赛实施方案》(附件2)实施;专业核心基本技能赛项按照《2024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专业核心基本技能赛项实施方案》(附件3)实施;公共基础赛项延续2023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办法实施。
1.强化竞赛各环节提升赛事质量。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办好各项赛事活动,把技能竞赛活动打造成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平台,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发挥核心骨干作用。省级竞赛承办单位应聘请专家在赛前举办赛前说明会,开展相关培训等,明确规范,提升参赛质量;加强赛中各项事务的服务与管理,协调选手赛前熟悉设备、场地等竞赛环境,组织竞赛同期活动(如论坛、讲座、报告会,赛后专家点评等);赛后举办赛项总结会,梳理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加强竞赛成果资源转化。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赛项承办评价。
除教育部主办的个别赛项有相关要求外,所有竞赛开放赛场,给更多的参赛者、观摩者、中小学生等提供学习借鉴、开展职业体验的机会,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和技能竞赛影响力。
2.建立赛项专家指导组指导赛项实施。坚持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依靠河南职教力量建设省赛专家队伍,建立仲裁监督组、专家指导组、裁判组。以赛项相关专业大类或专业类骨干专业教师为主体,以专业带头人为骨干,建立各赛项专家指导组。主要职责是,指导赛项赛前、赛后事务,负责赛项点评,参与赛后总结、成果资源转化等,但不参与赛中评判环节。赛后制订形成本赛项面向的专业大类或专业类或专业(群)的《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XXX专业大类或专业类或专业(群)核心基本技能参考标准》,试行后修订,成熟后全面推广。
仲裁监督组、专家指导组、裁判组人员要全面加强理论和实践学习提升,领悟国家政策,学习职业教育政策与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和竞赛活动,积极开展教学实践等。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相关业务提升培训。
3.推动竞赛资源数字化建设。在竞赛赛务管理、竞赛内容建设、竞赛成果转化和竞赛组织评价等方面,以及赛项评判、评判工作检测等方面,全面加强数字化建设,以数字化建设推动竞赛活动高质量。推动《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XXX专业大类或专业类或专业(群)核心基本技能参考标准》的数字化应用。
(三)省级竞赛参赛。省级竞赛学生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赛道小组赛、公共基础赛项,每学校可参加2队。报名参赛不足4所学校暂不举办省赛。专业核心基本技能赛项学生组采取“报送选手+抽取选手相结合”的方式参赛;其中报送参赛队2队、抽取参赛队2队。抽取选手及其他情况参照竞赛实施方案(附件4)和各赛项竞赛方案。
省级竞赛专业核心基本技能赛项教师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采取报送参赛选手办法参赛。参赛队数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和各学校相关专业教师情况,每赛项每学校可报2-3个代表队。省赛的教师组竞赛与学生组竞赛同校同时不同场进行。
四、竞赛评判与奖励
(一)竞赛评判。各赛项的评判标准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颁发的相关教育教学标准为依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加开放、更加公开的评判方式,促进竞赛更加公平公正。建立并不断完善大评委评判机制,即由各参赛学校选派指导教师或专业教师代表,共同组成评判队伍,共同执行省赛赛项评判任务。同时全面开展竞赛评判工作监测,大数据分析评判结果,持续提升评判质量。请承办学校对仲裁监督组、专家指导组等人员给予专家待遇;对评判人员给予基础评审专家待遇。
(二)奖项设置。省级竞赛学生组设个人奖、小组奖(个人赛每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团体小组赛每组限1-2名指导教师);教师组设个人奖。获奖等次与比例分别为实际参赛队数的: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35%。
五、竞赛保障
(一)竞赛经费。省教育厅设专项经费作为省级竞赛活动经费,承办学校应安排部分经费支持承办省级竞赛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赛场服务、耗材费,专家命题费、评审费、交通费、住宿费,给予伙食补贴,竞赛方案研讨、举办同期活动,赛后总结、制订《基本技能竞赛参考标准》等。参加省赛的参赛学校不缴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二)安全与保障。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竞赛全过程的安全有序。要对竞赛活动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要严格审查参赛选手的报名资格。
(三)教学研究。加强技能竞赛理论与实践研究,持续举办技能大赛全员化主题论坛,积极开展竞赛成果资源转化,推动竞赛更好服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服务学生。
(四)展示与宣传。以技能竞赛活动为重要载体,以开放的姿态和胸怀,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展示和宣传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精神风貌和专业教学成果。通过展示学校风貌、展示教师和学生风采,宣传职教教学成果、宣传职教改革成果,提升职教吸引力、提升竞赛影响力。
六、河南省参加教育部主办的技能大赛有关事项
本次大赛省级竞赛的赛道小组赛,同时也是河南省参加教育部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争夺赛的选拔赛;参照教育部规定的项目、队数和人数,按照本次大赛的竞赛成绩,确定我省参加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学校和选手。专业核心基本技能赛项、公共基础赛项成绩,作为我省参加教育部主办的2025年技能大赛相关赛项的重要依据。如果教育部主办的技能大赛有较大调整或有其他工作需要,我省将结合实际对省级竞赛以补充通知形式作出相应调整,或按照教育部调整后的规则举办选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