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 软件设计原则
文章目录
- 抽象
- 模块化
- 信息隐蔽与独立性衡量
软件设计原则:抽象、模块化、信息隐蔽。
抽象
抽象是抽出事物本质的共同特性。过程抽象是指将一个明确定义功能的操作当作单个实体看待。数据抽象是对数据的类型、操作、取值范围进行定义,然后通过这些操作对数据进行观察和修改。
模块化
模块化时,一个模块只完成一个特定的子功能。模块划分遵循高内聚、低耦合,作用范围在控制范围内,软件结构的深度、宽度、扇入、扇出合适,模块大小适中等规则。作用范围是指模块内判定所影响的模块的集合。控制范围是指模块本身及其下属模块。软件结构的深度是指其数据流图的层数,宽度是指每层的模块数量,扇入是指模块的上级模块数量,扇出是指模块的下属模块数量。
信息隐蔽与独立性衡量
信息隐蔽式指模块内的信息对于不需要这些信息的模块,不能访问。
可以用耦合度、内聚度对模块的独立性进行衡量。耦合度表示模块间的紧密程度,内聚度是指模块内的紧密程度。耦合度从无直接耦合→数据耦合→标记耦合→控制耦合→外部耦合→公共耦合→内容耦合,耦合度逐渐增强,模块独立性逐渐减弱。内聚度从功能内聚→顺序内聚→通信内聚→过程内聚→时间内聚→逻辑内聚→偶然内聚,内聚度逐渐降低,模块独立性逐渐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