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原则 | 开放封闭原则
一、开放封闭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
1、原理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的。如果程序中的一处改动就会引发连锁反应,导致一些列相关模块的修改,那么设计就会有僵化性的臭味。OCP建议应该对系统进行重构,这样以后再对系统进行修改,就不会导致更多的修改,就只需要添加新的代码,而不必修改已经正常运行的代码。
2、描述
开放封闭原则有两个主要的特征,它们是:
-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这意味着模块的行为是可以扩展的,当需求改变时,可以对模块进行扩展,使其具有新的行为
- 对于修改是封闭的:对模块的行为进行扩展时,不必修改模块原有的代码
这两个特征好像是互相矛盾的,扩展模型行为的方式通常是修改模块源代码,不允许修改的模块常常被认为是具有固定的行为。怎么才能在无需对模块进行修改的情况下就改变它的功能呢?
3、关键是抽象
在C++或其它编程语言中,可以创建出固定却能够描述一组任意个可能行为的抽象体(接口)。这个抽象体就是抽象基类,而这任意组可能的行为则表现为可能的派生类。
模块可以操作一个抽象体,由于模块依赖一个固定的抽象体,所以它对于修改可以是封闭的。同时,通过从这个抽象体派生,也可以扩展此模块的行为。
4、示例
5、结论
在许多方面,OCP都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灵活性、可重用性以及可维护性)。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肆意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正确的做法是,开发人员应该仅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部分做出抽象,拒绝不成熟的抽象与抽象本身一样重要。